2017年中央 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提 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支持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 产品商标注册便利化,强化品牌保护。引导企 业争取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快提升国内绿色、有机农 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有机产 品已被越来越多的消费群体关注,与此同时,有机产 品的质量安全也是广大 消费者关心的问题...
我们关心:究竟什么是有机? 有机产 品为什么价格高? 有机产 品的真实性如何保证?我们如何鉴别?对此,国家如 何对有机产品进行监管?我们发 现问题如何投诉举报?等等...
对于农业经营者来说,
关心:有机生 产如何防止外来污染?有机种 植能使用农药吗?有机种 植对肥料有哪些要求?有机产 品如何进行认证?等等...
面对这些问题,2016年由国 家任监委发布了一本《有机产 品认证知识问答》,这本问答,它不仅 在向大众介绍什么是有机,还非常系统地从种植、养殖、加工、鉴别等 环节告知了我们有机产品的整个诞生过程….对有机 生产者朋友来说也会是一个不错的参考手册…
第一部分 有机产 品认证知识问答
1.什么是“有机”?
这里的“有机”不是化学上“有机化学”的概念 , 是指一 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农 业简单地说就是要求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 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且遵 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 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 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 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有机标准对于加工、贮藏、运输、包装、标识、销售等过程,也有一 整套严格规范的管理要求。
“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 程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获得有 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 品包括食品及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等“非食品”。
有机产 品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原料必 须来自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采用 有机方式采集的野生天然产品;第二,产品在 整个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有机产品的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要求;第三,生产者 在有机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有完善 的跟踪审查体系和完整的生产、销售档案记录;第四,必须通 过独立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审查。
为保证 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要求认 证机构在向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发放认证标志或允许有机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印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前,必须按 照统一编码要求赋予每枚认证标志一个唯一编码,该编码由 17 位数字组成,其中认证机构代码 3 位、认证标 志发放年份代码2 位、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 12 位,并且要求在 17 位数字前加“有机码” 三个字。每一枚 有机标志的有机码都需要报送到“中国食 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址 food.cnca.cn),可以在 该网站上查到该枚有机标志对应的有机产品名称、认证证书编号、获证企业等信息。
示例: ××× ×× ××××××××××××
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 认证标 志发放年份代码认证机构代码
(1)认证机构代码(3 位)
认证机 构代码由认证机构批准号后 3 位代码形成。内资认证机构为:该认证机构批准号的 3 位阿拉 伯数字批准流水号;外资认证机构为:9+ 该认证机构批准号的 2 位阿拉 伯数字批准流水号。
(2)认证标 志发放年份代码(2 位) 采用年份的最后 2 位数字,例如 2014 年为 14。
(3)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 位)
该代码 是认证机构发放认证标志数量的 12 位阿拉 伯数字随机号码。数字产 生的随机规则由各认证机构自行制定。
转基因 生物指通过基因工程技术 / 转基因 技术改变了其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不包括接合生殖、转导与 杂交等技术得到的生物体。转基因 技术指通过自然发生的交配与自然重组以外的方式对遗传材料进行改变的技术,包括但 不限于重组脱氧核糖核酸、细胞融合、微注射与宏注射、封装、基因删除和基因加倍。
有机农 业是当今人们在对自然新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有机农 业虽然不允许使用现代常规农业中使用的化学合成农药、肥料、生长调 节剂和饲料添加剂、转基因技术等,但绝不 是退回到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有机农 业不采用对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生产技术和物质,现代农业中设施栽培,微、滴灌技术,有害生 物综合治理技术等仍提倡使用,以达到 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同时还能提高产品品质与产量的目的。
有机农 业是以下列原则为基础的:健康原则、生态原则、公平原则、关爱原则。
健康原则:有机农业应当将土壤、植物、动物、人类和 整个地球的健康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加以维持和加强。
生态原则:有机农 业应以生态系统和生态循环为基础,与之合作,与之协调,并帮助其持续生存。
公平原则:有机农 业以共享环境和生存机遇的公平为基础。
关爱原则:应以一 种有预见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来管理有机农业,以保护 当前人类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和福利,同时保护环境。
转换期 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有机产品的“纯洁”。如已经 使用过农药或化肥的农场要想转换成为有机农场,需按有 机标准的要求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并在停 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肥后还要经过 2 ~ 3 年的转 换期后才能正式成为有机农场。在转换 期间生产的产品,只能作 为常规产品销售。
不是所 有产品都需要转换期,比如野 生采集产品和基质栽培的食用菌就不需要转换期。
很多人认为有机产品,尤其是 有机食品就是绝对没有污染的,其实不能这么理解,世上没有绝对的事儿,有机其 实只是一种生产方式。现在我国的有机食品,认证过 程中要求禁用物质不得检出,但重金 属还是符合国家标准就可以,而且有 机产品从标准上要求也不是在绝对 “洁净”的环境下才能生产,只要符 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就可以生产有机食品。
不是。生活在 偏远地区的人常说,我们的 食品是从深山中采集的,是野生的、是纯天然的、是有机的。但从有机的条件上说,这种产 品不能够算作有机产品,最多算作“准”有机产品,因为它 如果申请认证可能满足有机产品要求,但没有 经过合法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就不能算作有机产品。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 食品均是按照特定标准生产的,经过认证的产品。
有机食 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目前我 国有机食品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有机标 准包括动物饲料)等“非食品”。
绿色食 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 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 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 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 品认证依据的是农业部绿色食品行业标准。无公害 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 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 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第二部分 种植篇
有机生 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有机生 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土壤、农田灌 溉用水和环境都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 中的二级标准;
(2)农田灌 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
(3)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中二级标准和 GB 9137 的规定。
有机生 产通过设置缓冲带来防止外来污染。缓冲带 是指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区域,主要目 的是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对有机区域的污染,从而保证有机产品的“纯洁”性。
缓冲带 的宽度应视污染源的强弱、远近、风向等因素而定。缓冲带 可以是一片耕地、一条沟、一片丛林或树林,也可以 是一片荒地或草地等。缓冲带 也可以是物理障碍物,可以是一堵墙、一个陡坎、一个大 棚或一座建筑物等。总之要 能有效地起到隔离作用。
有机产 品国家标准规定,有机种 植应该选择有机种子或植物繁殖材料。但当从 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植物繁殖材料时,可选用 未经禁止使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植物繁殖材料,也就是 说在没有有机种子的时候是可以使用常规种子的,但不能 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过的种子。同时《有机产品》国家标 准规定一年生的植物种苗应该是按照有机方式培育的,所以不 能购买常规的种苗。
有机种植生产过程中,国家标 准规定不应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可以使 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生物药。有机产 品国家标准中列出了有机生产允许使用的投入物包括一些植物源、动物源 以及矿物源性产品。没有在 标准中列出的不能使用,如必须使用,需得到 国家认监委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1)有机种 植不能施用化肥,但不是不施用肥料,要采取 相应措施来补充因植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
(2)种植豆科植物、免耕或 土地休闲等措施进行土壤肥力的恢复;
(3)可施用农家肥,但需要进行腐熟,不能使用“生粪”,即使是 农家肥也不能过度使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4)叶菜类、块茎类 和块根类植物不能施用人粪尿;
(5)其他植 物上施用人粪尿,需进行 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 理,并不得 与植物食用部分接触;
(6)可施用天然矿物肥料,但不能 施用化学提纯的矿物肥;
(7)肥料中 不能使用和含有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能。国家标 准规定了设施栽培(温室大棚栽培)的有机生产要求。设施栽 培有机生产应使用土壤或基质进行植物生产,不应通 过营养液栽培的方式生产。不能使 用禁用物质处理设施农业的建筑材料和栽培容器。
有时候能听到“我们这 是纯野生的食品,绝对是有机的”,这种说 法实际上是不对的,因为并不是野生的、无污染 的产品就都是有机产品。野生采集的产品只有按照有机产 品国家标准规定采集并经过有资质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才是有机产品。对于有机野生采集,同样要 求采集区域应边界清晰,采集区 应是在采集之前的 36 个月内 没有受到任何禁用物质污染的地区,保持有效的缓冲带。并且采 集活动不应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动植物物种造成威胁,采集量 不应超过生态系统可持续生产的产量。
标准要 求有机食用菌栽培应使用天然材料或有机生产的基质,添加农 业来源的产品应是按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同时也 可以使用以下物质作为基质:
(1)可使用 来自有机生产的农家肥和畜禽粪便;
(2)可使用 未经化学处理的泥炭、砍伐后 未经化学产品处理的木材;
(3)可使用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中种植过程允许使用的矿物来源的物质。
芽苗菜是指各种谷类、豆类、树类的 种子培育出可以食用的“芽菜”,也称“活体蔬菜”。由于芽 苗菜食用的主要部分为下胚轴,其主要 营养源来源于种子,种子相 当于加工产品中的原料,因此有 机芽苗菜生产使用的种子必须是有机的,同时生 产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GB 5749。
第三部分 养殖篇
有机养 殖要为动物营造良好的饲养环境,以满足 动物生理的需要,保障其健康生长,需要从 以下几方面满足畜禽的饲养条件:
(1)要保证 动物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充足的睡眠时间;
(2)圈舍应空气流通、自然光照充足、运动场地有部分遮蔽、避免过度的太阳照射;
(3)温度和湿度要适当,避免受风、雨、雪等侵袭;
(4)使用对 健康无害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5)水禽养 殖应有能进入的溪流、水池、湖泊或池塘等水体;
(6)不能用 使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笼养和完全圈养、舍饲、拴养等 限制畜禽自然行为的圈舍。
有机畜 禽养殖要求饲喂有机饲料。有机饲 料是指源于有机种植和自然生长的作物和牧草。有机种 植的饲料作物应符合有机农业种植要求;自然生 长的牧草必须来自有机管理体系或经过认证机构认证。
有机转 换开始的第一年,自有的 饲料生产基地和合约的饲料生产基地种植的饲料,如果仅 用于饲喂自养的转换畜禽时,可以将 其视为有机饲料。
食草动 物有机饲料短缺时可利用常规饲料,但不能 超过全年饲料总量的 10%;非食草 动物有机饲料短缺时可利用的常规饲料量不能超过全年饲料总量的 15%;畜禽日 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能超过25%。
有机养 殖的畜禽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在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同时对 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只有两 者都符合后才能使用。
有机畜 禽饮用水水质应达到 GB 5749 要求,就是符 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换句话 说就是和人喝的水一样的要求。
不是。有机畜 禽养殖是不能采 取使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笼养和完全圈养、舍饲、拴养等 限制畜禽自然行为的饲养方式,这里提的是完全,对于短时间的圈养、舍饲是可以的,比如饲 养动物在吃食的时候被固定、有病时 的隔离以及不适合放牧时的舍饲等都是可以的。
所谓动 物福利就是指保证动物与它的环境协调一致,精神与生理完全健康。具体地讲,就是尊 重动物自然生长规律,充分满足其生理、环境、卫生、行为和 心理五个方面的需求。包括:
(1)避免营养不良:日粮应该充分,在质量 和数量两方面都能保证促进正常的健康和活力;
(2)避免炎热或生理、心理的不适,环境应该不太热、也不太冷,也不影 响正常的休息和生命活动;
(3)避免损伤和疾病;
(4)自由的生活;
(5)没有恐惧。
工厂化 养殖是指在室内采用先进的机械和电子设备控制养殖环境的温度、光照、饲料、饮水等因素 , 进行高密度、高产量、限制动 物自由的一种集约养殖方式。有机产品标准要求,不能采 取使畜禽无法接触土地的笼养和完全圈养、舍饲、拴养等 限制畜禽自然行为的饲养方式养殖。工厂化 养殖是一种完全限制养殖动物的行为能力和不接触土地的养殖方式,没有考 虑动物福利的要求,所以无法认证。
有机畜 禽疾病防治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有机食 品是有机产品的一类,目前我 国有机食品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有机产品还包括棉、麻、竹、服装、化妆品、饲料(有机标 准包括动物饲料)等“非食品”。
(1)预防为主:选择适应性强、抗性强的品种,饲喂优质饲料,保证合适量的运动,加强设 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并保持 适宜的畜禽饲养密度;
(2)尽可能 采用植物源制剂、微量元素和中兽医、针灸、顺势治 疗等疗法医治畜禽疾病,也可使 用疫苗预防接种,但不能 使用基因工程疫苗(国家强 制免疫的疫苗除外);
(3)不能使 用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对畜禽进行预防性治疗;
(4)当采用 多种预防措施仍无法控制畜禽疾病或伤痛时,可在兽 医的指导下对患病畜禽使用常规兽药(包括抗生素和激素),但应经 过该药物的休药期的 2 倍时间(如果 2 倍休药期不足 48 小时,则应达到 48 小时)之后,这些畜 禽及其产品才能作为有机产品出售。
水质必 须符合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 的规定。具体来讲,水质要求无异色、异味,水面不 得出现明显油膜和浮沫,不得有 过多的悬浮物质。重金属 和农药不超过标准的相应限值。
不可以。因为有 机标准里要求被认证的有机水产品,包括水质、饵料、药物、投入物 和与标准相关的其他要素应能够被认证机构检查,而远洋 捕捞的水产品相关要素无法被认证机构检查,所以远 洋捕捞的鱼类是不可以申请有机认证的。
第四部分 加工篇
有机加工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工厂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垃圾堆、粪场、露天厕 所和传染病医院;不得有 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区 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有防护地带。
(1)有机加工提倡使用 100% 有机配料;
(2)在生产 工艺需要时或在受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允许在 加工中使用少量的非有机配料,但非有 机配料必须不能是人工合成的禁用物质,也不允 许是基因工程的产品;
(3)获得认 证的有机配料在终产品(不包含水和食用盐)中所占 的重量或体积比率必须在 95% 以上;
(4)对于同 一种配料不可以同时含有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
(5)作为配 料的水和食盐应分别符合GB 5749和GB 2721的要求。
添加剂 使用是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有机 产品国家标准中列出了有机生产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时需符合 GB 2760 的要求。饲料加工符合《饲料和 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等相关规定,严禁超 量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
有机加 工过程可使用乙醇、次氯酸钙、次氯酸钠、二氧化 氯和过氧化氢等进行消毒,消毒剂 应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不应使 用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消毒剂。
有机加 工以不破坏食品和饲料的主要营养成分为主的物理方法居多,比如大米加工,就是稻 谷物理脱壳的过程,茶叶加 工是简单的干燥或发酵,同时像冷冻、加热、微波、烟熏、微生物 发酵等处理方法也是可以用的。还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但对提 取溶剂有严格的限制,仅限于水、乙醇、动植物油、醋、二氧化碳、氮或羧酸,在提取 和浓缩工艺中不应添加其他化学试剂。
(1)加工厂 应该尽量设立有机产品加工专用车间或生产线,这是确 保加工过程的有机完整性的有力保障,也可以 减少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
(2)由于有 机产品的加工量比较少,或者由 于市场需求的多样性,标准允 许加工厂存在有机和常规产品共用一套生产线加工,但需要 加工者通过清洗、分区域、标识等方式,将有机 与非有机产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来,并严格做好记录,确保有 机产品的完整性。
有机加 工与贮藏场所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中草药喷雾和熏蒸,不应使用硫磺熏蒸。特殊情况下,允许使 用常规熏蒸剂实施熏蒸,熏蒸前 提是在熏蒸前必须将所有的有机产品移出接受熏蒸的区域。由于虫 害通常多发生在产品中,因此常 规的方法大多是用化学物质(如磷化铝)对产品进行熏蒸,这种方 法对有机产品是不可用的。
有机产 品提倡使用由木、竹、植物茎 叶和纸制成的包装材料,可使用 符合卫生要求的其他包装材料,所有用 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应是食品级包装材料,包装应简单、实用,避免过度包装,并应考 虑包装材料的生物降解和回收利用,不应使 用含有合成杀菌剂、防腐剂 和熏蒸剂的包装材料,不应使 用接触过禁用物质的包装袋或容器盛装有机产品。可以使用二氧化碳和氮气作为包装填充剂。
第五部分 鉴别篇
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应当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在转换期内生产的产品,只能以常规产品销售,不得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相关文字说明。
我国的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涵义: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为中英文结合方式,既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标志中间类似种子图形代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品就如同刚刚萌生的种子,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种子图形周围圆润自如的线条象征环形的道路,与种子图形合并构成汉字“中”,体现出有机产品植根中国,有机之路越走越宽广。同时,处于平面的环形又是英文字母“C”的变体,种子形状也是“O”的变形,意为“China Organic”。
(1)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2)获证产品(如为加工产品,有机成分需在 95% 以上)应在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使用有机产品国家标志及其唯一编号(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
(3)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数量内使用,每一枚标志有唯一编码,可在国家认监委“中国食 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址 food.cnca.cn)查询该编码。
(4)以下几种情况可不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但应在销售专区的显著位置摆放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1)现场采摘销售的果蔬类有机产品;2)不直接零售的加工原料;3)无法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散装或裸装产品,以及鲜活动物产品。
(1)看销售产品包装上是否使用了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同时标注了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
(2)有机产品的包装通常使用由木、竹、植物茎叶和纸等制成的可生物降解和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3)可向销售单位索取认证证书、销售证等证明材料,查看所购买的有机产品是否在证书列明的认证范围内;
(4)登录国家认监委“中国食 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址food.cnca.cn)核实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已经获得认证以及证书是否已经过期等信息。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应对生产单元的全部生产活动范围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有机加工,应对所有加工场所实施检查,需在非生产、加工场所进行二次分装 / 分割的,也应对二次分装 / 分割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以保证认证产品的完整性。现场检查需保证整个过程符合标准的要求,有机加工要求加工厂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一般来说超市的肉类分割场所无法达到这个标准的要求,所以无法被认证为有机。有机肉类可以在符合要求的加工厂加工包装后进入超市,不要在超市进行分割。
我们在超市常常见到一些散装的有机产品,这些产品因为没有标识有机标志,所以不好辨别是否是真的有机产品。对于散装产品,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辨别:
(1)看在销售专区的显著位置是否摆放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根据有机认证证书的信息,登录国家认监委“中国食 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网址food.cnca.cn)核实。
尽管一些研究人员和消费者认为有机方式生产的食品在口感和营养方面比普通食品要好得多,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指标能区分出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至于外观,有机食品和普通食品没有明显区别,有时有机食品卖相甚至要差一些。
(1)目前我国有机生产、加工及运输、销售产业链发展还不十分成熟,有机产品在生产、劳动力投入、质量管理等过程中的成本较高;
(2)一般有机产品开始时较常规生产产品产出低,且常规农场要转变为有机农场需要有 2 ~ 3年的转换期;
(3)有机产品考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肥与农药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以及对环境的污染,价格同时包含了环境成本。
有机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产品中没有化学农药的残留,对健康有利,对我们生存的环境有利;有机农业提倡保持产品的天然成分,保持食物的原来味道,有机肥料代替化肥使得瓜果蔬菜变得有滋有味;有机生产过程要求可追踪、可追溯,是一种可以信赖的产品;另外有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减少碳的排放,如果您选择有机产品,也是选择了一种健康、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
第六部分 监管篇
首先只有有机配料含量高于 95% 的才能叫有机产品,低于 95% 的不能标注有机字样,与原来有机配料含量低于 95%、等于或者高于 70%的加工产品,可在销售的产品名称前标识“有机配料生产”,和有机配料含量低于 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将某种获得认证的有机配料。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标识为“有机”的原规定变化比较大;其次,不再有有机转换产品的说法,处于有机转换期的产品只能作 为常规产品销售;再次就是增设了“有机产品进口”一章,对于进口有机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认证方可标示有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是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制定的;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 155 号令)是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以及有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规章;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了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如何开展认证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2011)是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销售和管理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的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对认证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获得认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获得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对产品标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等。
目前全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有 5 000 多个,有机生产面积已经达到 200 多万公顷。自 2004 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已组织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累计检查有机认证机构 67 家次、有机获证企业 1 350 家次、抽查有机获证产品 1 622 批次。近年有机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均在 95% 以上。
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可以投诉和举报:一是向认证机构进行投诉;二是拔打 12365 向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举报;三是可以向国家认监委进行投诉举报,国家认监委投诉受理电话为 010-8226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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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环境保护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提供资料!!